Reason.31:人會痛苦,是因為追逐錯誤的事情,如果追逐一輩子抗爭跟某國一樣,抗爭到想自殺這樣好嗎?而他們抗爭的並不是歧視耶!(此處依照生活困難論)他們才通過不滿8年而已,就自殺是一般人的3倍了,那給他們通過來抗爭好嗎?

  有人說:「說別人不正常,這是歧視。不公義的歧視用一輩子去抗爭是值得的。」
A:抗爭到最後也是只剩下兩個人,那他們值得的故事要靠誰來留下來?有四樣東西會留下來『立德不朽』、『立言不朽』、『立功不朽』、『立人不朽』再漂亮的故事也沒有人幫他們留下來,抗爭有意義嗎?而且也無法成為不朽,一下子過一代就消逝了。
  人生也有百年前面30年就結束?這樣會不會太可惜?為某國自殺走掉的默哀,應該去思索人生最想要的是什麼?得到了同性婚姻以後,更深刻更想要的是什麼樣的生活?有什麼樣必須要去做的嗎?...等等的。
  公義:公正的義理。如果依照文化毀滅論讓國家耗弱,那是公義嗎?如果讓他們的父母最重要的祖傳技能失傳而傷心,那是公義嗎?如果讓他們通過大家跟著學,最終真的越變越多人,直到一個國家30.40萬對同性戀了,那樣是公義嗎?代表30.40萬人全部的祖傳技能將面臨失傳。遊樂設施經營管理失傳、祖傳美味料理失傳、祖傳蓋房技術失傳、祖傳防天災技術失傳...等。這樣是更幸福還是更不幸?已經有國家55000對同性戀情侶,目前超過15000對同性婚姻通過了,那這樣失傳下去,美味的料理,美好的建築,誰要建造?誰要料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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